贪污量刑数额18年未调整 贪污金额已不再是量刑的唯一标准

发布日期:2015-08-26 09:33:39 页面地址:http://www.znsssb.com/article/twje.html


    通风蝶阀厂家 新了解到,在昨天全 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的分组审议中,全 人大代表颜开对这 划分表示疑惑:取消对贪污受贿量刑具体数额的规定,对“巨大”、“ 别巨大”这些用词,将来各 法院该怎么掌握尺度

      高法工作人员向南都透露,有关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具体情形和标准的司法解释已在研究制定当中。

“具体数额由两高解释便于及时调整”

现行刑法中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按照“1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不满5000元”4类贪污数额,分列出刑罚标准。南都记者了解到,这 标准早在1997年的刑法中便予以确立,18年来都未调整。

中 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向南都表示,以前的标准已跟现实严重脱节,过去10万元就是很高数字,而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10万元已经不是很高。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重新调整贪污受贿犯罪的处罚标准,也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而从近年司法实践中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来看,也在现行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做出这方面的考虑和调整。

也有司法系统人员向南都分析认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这 规定,具体数额由两高解释,既便于保持刑法的稳定和立法的严肃性,也可以使得具体量刑的数额、情形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及时调整, 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实践需要。

“贪污金额已不再是量刑的唯 标准”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另 项显著变化是,不再简单与贪污金额挂钩,还同时兼顾考虑到“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 别严重情节”。南都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些情节的具体规定,也将在司法解释中明确。

中华全 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表示,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涉案金额是重要参考因素,但不能作为唯 因素。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10万元判十年、100万元也是十年,很机械,不合理也不够公平,以后改成既看数额也看情节,就 为公平。”许兰亭认为,犯罪危害性的大小也不是完全与数额挂钩,有可能贪污500万元但情节很严重,也有可能贪污1000万元但情节不太严重。

怎样理解情节严重的程度?许兰亭认为,金额仅是其 ,还要看给 家和社会造成什么损失,有没有吃拿卡要等行为;情节 别严重的情况,比如贪污的是救灾款项,给 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等。